住建部、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文

7月,住建部、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要求BIM技术应用年底到期,北京、深圳、江苏等地又出台新文件-建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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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指出,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并明确提出,2035年中国将全面实现建筑工业化,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文件中关于BIM应用提到三点:

1,在建造全过程加大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

2,积极应用BIM技术,加快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实现设计、工艺、制造协同。

3,通过融合遥感信息、城市多维地理信息、建筑及地上地下设施的BIM等多源信息,探索建立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全要素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

北京市

8月,北京市住建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示范工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2020年继续征集一批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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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报条件中,提出:

(一)申报项目应是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新开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明确的BIM应用目标和完整的应用策划,技术难度大、管理标准要求高并具有一定规模。

(二)原则上应在工程产值完成30%前完成申报,并可在3年内完成所申报BIM应用预期成果。

(三)申报的工程应包含两个(含)以上阶段的BIM应用,全生命期BIM应用项目优先考虑,并采用智慧化管理手段实现各专业数据信息协同共享。

在申报要求中指出,申报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严格把关,所申报的项目要突出BIM的创新及示范应用内容,示范内容应能落地推广应用。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通过评审的工程项目确定入选为示范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文予以公布。

深圳市

2020年8月1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深圳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SJG76-2020,作为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此标准于2020年9月1日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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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在理念、体例和内容上都有创新和突破。

一、理念创新

(1)强调“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为BIM核心。纳入构件299个,涉及信息大约9000条,“信息”涉及篇幅约为80%;

(2)明确提出“正向设计”,提倡BIM模型快捷而准确地导出工程图纸;

(3)设立明晰的设计交付要求,引导研发可用、好用、实用的集成式、多功能BIM软件。

二、体例创新

(1)按涉及的设计专业分章;(2)按交付内容和设计阶段分节;(3)为甲方提供足够的“保底标准”和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菜单式”勾选设计交付物。

三、内容创新

(1)设计阶段所有构件均预留生产、施工等后续阶段按需添加信息的接口;

(2)凸显深化设计,既表达细部节点、预埋孔洞/管件、支吊架等,也纳入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修装饰、幕墙和景观等专项设计内容;

(3)实事求是,删繁就简,比如淡化甚至取消“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表述,统一归并为“属性信息”。

江苏省

7月23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中提出:

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积极应用BIM技术,鼓励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率先应用BIM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与BIM技术应用相适应的信息管理平台,推进BIM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实现与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设备供应、专业分包、项目管理等单位的无缝对接,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协调各阶段工作,缩短工期、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建设单位可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对BIM技术应用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在评标办法中予以评审和加分,并合理安排专项实施费用。

安徽省

8月19日,安徽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计费参考依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于2020年9月11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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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中,

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费。

二、适用范围

新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工业工程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其它类型工程及改扩建项目可酌情参考此计费依据。

三、应用要求

(一)BIM技术应用的模型精细度、应用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徽省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指南》等文件;局部应用未能符合或者超过国家和安徽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时,费用由双方商定。

(二)BIM技术服务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四、费用计费说明

(一)BIM技术服务费=计费基础×基价(单价或费率)×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A(注: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A取值范围为0.8-1.5,具体由双方协商。)

(二)建筑工程,当建筑面积少于1万平方米时,按1万平方米作为计费基础计算BIM技术服务费;市政工程、工业工程的造价少于1亿元时,按1亿元作为计费基础计算BIM技术服务费;园林景观工程的造价少于1000万元时,按1000万元作为计费基础计算BIM技术服务费。

此外,海南省已将BIM技术应用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实现了从传统招投标到可视化、智能化招投标的变革,可提高建筑行业管理水平。

有关BIM的文件

8月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要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鼓励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协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促进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加快完善通信网络、北斗系统、环境感知、交通诱导与管理、BIM、数据融合等标准规范,推进建立适应自动驾驶、自动化码头、无人配送的基础设施规范体系。建立标准国际化、政企共建和动态调整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发布《医院建筑运行维护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利用BIM等技术实现建筑各项数据可视化,提高医院建造水平,从而保障医疗建筑安全。

(来源:BIM新看点 分享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