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云南将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16万吨、0.33万吨、1.28万吨、0.83万吨。

云南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智汇

  为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实施方案》明确,将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将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提升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到2025年,钢铁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省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以上,电源使用效率(PUE)达到1.3以下,逐步对电源使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建立完善部门间数据中心行业管理协调机制。“十四五”时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

  《实施方案》提出,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面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利用处置;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试点。实施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运输比例,推动发展多式联运。到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

  《实施方案》明确,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中的比例,持续推广节能环保农用电动车辆、农机和渔船。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国家监管清单中77个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整治。

  此外,还要深入打好长江、珠江、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善九湖流域截污治污体系,围绕流域环湖截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实施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推进九湖保护治理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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