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建筑工人仍以农民工为主,而这一群体的频繁流动,跟他们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无关系。也正因为没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等因素,导致建筑工人欠薪现象时常发生。不仅如此,由于很多建筑工人没有上各类保险,一旦出现意外,还会面临工伤鉴定难等困境。

这种管理和用工流程上的不规范,很大程度造成了建筑市场秩序混乱,也直接危害到建筑工人自身利益。建筑用工企业往往对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都不清楚,甚至还有不法分子混入建筑工人队伍,以建筑工人身份作掩护,逃避法律的惩处。

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无疑有望结束建筑市场用工乱象。新规不仅要求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用工书面协议,还将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纳入其中,并在相关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如此,才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于近日修改。修改后的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称,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两部门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

  通知明确,将第八条原条款“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修改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此外,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中的“劳动合同”统一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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