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包括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以及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进行项目管理的法律基础,关系着项目的成败、甚至是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因此,必须要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系统性、动态的科学管理。

(一)合同主要条款管理

总承包商同项目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涉及到的项目繁多、条款众多,每一个细节都需要合同执行管理人员和项目执行关键人员熟记于心、手到拈来,通常合同条款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部分,尤其对于主要条款的把握更为关键,本文中仅列取其中部分主要条款内容,一窥其中管理之道。

1.工程范围:本条款要明确清晰列明工作范畴,切记出现模糊不清、易混淆视听的表达,如“甲方或乙方认为的合理范围内”、“一定程度上”、“除此规定外的一切”等表达。如出现分段工程,则一定要注意接口事项的范围切割。

2.雇主和承包商的责任义务: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可使得雇主与承包商在项目中紧密配合,顺利推动项目进展,也能最大限度避免项目执行过程中因此产生纠纷;同时要避免漏缺项的出现,以防无法将责任义务落实到确定一方。

3.缺陷责任:该条款涉及到缺陷责任期限、费用等。缺陷责任期限要在合同中设定明确时间,其中,包括缺陷责任期的延长(如有)、修补次数等,同时对于修补缺陷费用的承担、修正成果的担责也要界限清晰。同时,该条款内容与项目履约证书的发放密切相关,切勿不要陷入无限的缺陷责任期。

4.合同延误、暂停、终止条款:延误、暂停、终止由谁导致、指令由谁发出、因何、哪些情况下可实施暂停与终止条款,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指出。

5.合同价格和付款条款:对于EPC固定总价合同,则一定要关注是否在任何情况下,合同价格都不能进行调节,尤其对于土建工作占较大比例的EPC合同,成本风险较难可控,此条款面临着较大风险。由于业主是否可以及时付款,影响着项目的现金流,同时考验着总包的垫资能力,因此签订合同前,对业主的付款能力一定要进行调查了解;对每次付款申请后,业主的批复或者回复时间,一定要加以限定。同时针对付款延误,要提出明确措施,如设定延误利息、索赔等。

6.罚款条款:主要涉及到承包商拖期罚款、性能指标罚款等内容。对于罚款一定要设定最高限额(分项最高限额和总计最高限额),同时对其合理性和确定方法要尽量细化明确,承包商应避免承担过度赔偿的风险。针对性能指标罚款,由于各个项目性质不同,如电站项目、水泥厂项目等,如果承包商经验较少,建议在项目最初期就引入懂行、有经验的人员参与合同制定、谈判、签约、执行等整个过程,如可参考其他有成功经验承包商的合同范本,则为更佳。

7.索赔、争端和仲裁条款:合同中,有业主针对承包商的罚款条款(或为反索赔条款),相对应的,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便是承包商针对业主的索赔条款,通常涉及到索赔都为两项: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尤其间接费用索赔的规定、计算)。对索赔事项细化具体明确且考虑全面,有利于承包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自己形成保护,有理有据进行索赔,降低损失;如一旦出现双方无法解决的争端,需要诉诸仲裁,则争端裁决委员会的构成则要求独立、公平、公正。

8.税收条款:项目通常分为含税项目及免税项目,一定要对项目当地的税收要求进行清晰了解,同时,即使是免税项目,项目业主是否可以获得项目100%免税资格要有清晰的认知,有时即使针对免税项目,也会征收一些强制税种。

9.技术条款:合同中会有专门的技术条款组成整个合同的完整部分。在涉及此类条款时,要特别关注合同执行使用“标准”。标准不熟甚至不认可,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经常因为“标准”问题争执不下,从而导致图纸审批缓慢、造成拖期甚至成本增加。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尽最大努力使业主接受使用国标标准,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与业主和业主咨询的沟通讲解,使标准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10.不可抗力条款:很多承包商,在此之前,对该条款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近期新冠病毒肺炎的全球大流行,对于工程项目普遍造成了较大冲击。关闭、封城等举措,对于项目的人员流动、物资流动等都造成了极大影响。如果合同中已对该情况以及各种相关的不可抗力情况进行了妥善的考虑,那么将对承包商进行工期、费用的索赔,提供极大的支撑。在合同条款中,对不可抗力发生特殊事件或情况,尽可能明确罗列出来,这样可以减少由于对不可抗力定义认知不同,而产生纠纷。

(二)与业主各方的关系管理

弘扬合作精神,加强合同各相关方沟通。在执行合同中应弘扬合作精神,合同各相关方应共同实现合同的商定目标。实际上,合同标的实现是相互合作解决矛盾的过程。成功的项目必须是由合同各相关方按照项目合作伙伴的团队协作精神来完成的。通常,在EPC合同建设过程中,除了合同中明确涉及到的业主、业主咨询监理、承包商外,还会与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政府机构、各类组织、民众等发生频繁往来。做为EPC承包商,要以合同为依托、设专人对接各方,同时要深入了解当地的文化、风俗习惯等,灵活处理各方关系,做及时、有效沟通,减少矛盾和冲突,增进相互之间的合作交流。这样才可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人和”,并提出以下建议。

1.在保证项目、公司利益优先下,学会换位思考。这样才能更深入了解业主需求。

2.建立信任感,更通俗一点儿说,就是“说话算话”,这不仅会获得业主的信赖,让很多事情的推进更加顺利,同时也会激发业主“说话算话”。

3.知己知彼,“知己”主要是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你在自己的团队,在自己的权责范围内,上推下行可以做到什么程度;“知彼”是指你面对的“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可以做什么、诉求是什么等,毕竟所有的管理,归根到底,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学会做工作中的有心人。

4.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大处着眼即要有大局意识,尤其对于项目关键决策者来说尤其如此,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一个项目的走向;而小处着手,则体现“务实”与“执行力”。在与各相关方沟通交流时,要保持这种态度,才能确保在处理各种烦杂事情时,迅速反应、冷静面对。

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培养一支专业素质高、精通合同、法律、项目管理的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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